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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信息来源: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编辑:

城政办发〔2021〕30号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晋城市城区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城区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中医药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治病救人、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特色,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康复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8〕128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和《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及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及创建工作的通知》(晋卫办中医药函〔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契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适宜技术推广,不断提高中医药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运用水平。突出中医药专科特色,完善基层中医药三级医疗及预防保健网络建设,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适用、价廉的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切实提高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在较高水平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完成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各项指标与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验收。

三、工作任务

按照《山西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落实促进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大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工作。在医保体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区中医院、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综合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招聘、引进中医药人才,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医药工作人员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全科医师培训、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积极开展中医病历书写、中医适宜技术、中医药健康管理、《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指南》(中成药)等知识培训,开展基层老中医专家师带徒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点和优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医疗服务。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7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的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老年人和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探索开展孕产妇、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六)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区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领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四、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将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纳入年度考核工作目标。

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发展中医药事业列入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落实各项中医药发展政策,在医疗服务体系项目设置、申报上对中医药予以扶持。

区财政局:将中医药事业经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工作,中医药事业费年均增长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大中医药人才招聘、引进力度。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政府对中医药在投入上予以倾斜的政策,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作用,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区医疗保障局:将符合目录内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按照规定将中医药按甲类药物纳入报销范围,以充分发挥和激励中医药在城乡居民医保体系中的作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生产、流通、使用假劣中药材、药品。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特别是中医药工作人员编制给予政策倾斜。

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建立相应创建工作机构,把基层中医药工作列入工作目标,在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改革与发展政策的同时,结合实际充分体现中医药工作内容。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底前)

1.成立城区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

2.召开城区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协调推进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分解创建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1日—9月15日)

1.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协调相关工作,全面部署推进创建工作;       

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日常指导和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3.各级医疗机构依据评审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

4.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创建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9月16日—9月30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山西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的要求组织自评自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做好迎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验收工作,确保2021年9月前通过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审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及时传达贯彻关于山西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标准和要求,明确开展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对照《评审细则》,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和我区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和发展政策。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中医药工作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内涵和防病治病理念、知识、作用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三)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创建山西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区卫体局作为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督促、指导工作;发改、财政、人社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沟通,准备迎检。各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的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联系,并于8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相关资料准备,迎接实地验收,同时将整套资料报备区卫体局中医股。

附件:

1.晋城市城区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doc

2.晋城市城区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协调制度.docx

【图解】晋城市城区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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