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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8期)

发布时间:2021-10-05    信息来源: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本期公布5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类别。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5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1批次,分别为:

晋城市城区福心水产品经销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54批次,分别为:

1.粮食加工品3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黄曲霉毒素B₁、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食用农产品51批次,检测项目为甲硝唑、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金刚烷胺、地美硝唑、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铅(以Pb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孔雀石绿、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吡虫啉、腈苯唑、吡唑醚菌酯、氟虫腈、噻虫嗪、噻虫胺、多菌灵、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氧乐果、丙溴磷、三唑磷、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联苯菊酯、甲胺磷、甲氰菊酯、毒死蜱、啶虫脒、阿维菌素、唑虫酰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氧苄啶、挥发性盐基氮、敌敌畏、灭蝇胺、烯酰吗啉、涕灭威、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沙丁胺醇、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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