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晋城市人民政府
网站支持IPv6 繁體中文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时政要闻 > 晋城要闻

重要公布!晋城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指标分校计划!

发布时间:2025-07-02    信息来源:太行日报    编辑:姚霞飞

所有参加2025年中考的初三考生及家长注意啦!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打造普通高中教育强市,市教育局下发《关于严格规范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我市2025年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指标分校计划进行公布,对各校招生行为等进行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施从高分到低分网上统一录取,“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将比较单科成绩决定考生位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育、地理、生物,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文件一次性下达,优质高中分配计划列入招生计划统一公布、统一报考志愿、统一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所有高一新生班容量不超50人。

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录取办法

晋城一中

分配计划的录取,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50分(含),从高到低投档,初中学校如果在统招录取线下50分(含)无达线学生可录取的,可降低到统招录取线下100分(含)从高到低投档,只录取1名学生。

晋城二中

分配计划的录取,录取分数在统招线下50分(含),从高到低投档。

各县(市、区)

各县(市、区)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到校的学生录取,在确保指标完成率不低于90%的前提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向社会公示后,报市招生考试中心执行。

特别提醒

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划定全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向社会公布,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以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不得以奖励招生人员虚假宣传与学生提前签约,要求学生提前交费,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个人和中介有偿招生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

举报电话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主办: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晋城市城区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1405020003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308号 晋ICP备18005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