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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0    信息来源: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姚霞飞

城政办发〔2026〕2号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晋城市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部署要求,常态长效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促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稳步提升,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两清两治两管护”整治提升行动,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25〕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聚焦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突出短板和农民群众关注关心亟需解决的问题,以推进问题整改为切入点,以钉钉子精神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分领域分类型明确标准导则,有步骤有侧重推进农村污水管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和建筑垃圾清理、农村公厕、农村公路、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优化提升。坚持建管同步,推动建设工作和管护机制同步谋划同步落实,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保障资金和管护人员,补齐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后续管护短板,确保长久发挥效用。

二、重点任务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目标任务:2026年,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倾倒)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并规范运行的行政村达到98%以上。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稳定实现行政村有收集站点、乡镇(街道)有转运能力、区级有无害化处理能力。2027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高效运行,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焚烧、零填埋”。

1.集中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倾倒)点。聚焦重点区域,对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开展全地域、全方位排查、集中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倾倒)点,建立“一点一策”整治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要求,完成一个、销号一个。〔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涉农镇(街道)〕

2.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处设施短板。按照行政村全覆盖的要求,配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提标改造,健全管理制度和定期检修运维机制。聚焦渗沥液收集处理和排埋气导排设施运行重点,加强正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中心,涉农镇(街道)〕

3.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全链条管理机制。健全“区统筹、镇(街道)落实、村实施”三级联动管理机制,推行“村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域处理”模式。科学合理配置清扫保洁队伍,建立农村保洁人员用工台账,完善农村保洁制度,按照50户以下的村配备1名、50户以上的村每400人配备1名(不足400人的配备1名)的标准进行配置,确保全区行政村保洁覆盖率达到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原则,推行“四长(河长、路长、村长、厂长)+环卫监督员”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环卫监督员。水务、公路、交通、铁路部门分别做好特定区域垃圾清运处置监管工作。镇(街道)做好管辖区内驻地单位、工矿企业垃圾清运处置监管工作。村委做好村庄周边田间地头、荒坡沟渠的垃圾清运处置监管工作。以上区域纳入区环卫体系,做好日常监督巡检。〔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中心,区农业农村局,涉农镇(街道)〕

4.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专业化运营。以区为单元,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择运维主体,推进城乡环卫专业化运营,进一步将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中心,涉农镇(街道)〕

5.严格绩效评价。聚焦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倾倒)点排查整治情况、生活垃圾收集点布局和卫生状况、清运车辆规范作业、转运站运营效率等重点,建立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作业质量标准和绩效评价办法,加大对第三方城乡环卫公司等运营主体的绩效评价力度,实行按效付费,提高垃圾收集转运覆盖面和效率。〔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中心,区农业农村局,涉农镇(街道)〕

(二)清理农村建筑垃圾

目标任务:及时全面清理农村积存建筑垃圾,2026年至2027年,积极协调市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完成好市定清理农村建筑垃圾目标任务。

6.清理积存建筑垃圾。突出村内主要道路及闲置地块等重点区域,对现有积存的农村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摸排、集中清理,组织镇(街道)、村两级持续推进“黑渣土场”整治。督促村民自建、翻修房屋向村委会报备,按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涉农镇(街道)〕

(三)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目标任务:2026年,完成3个行政村治理,治理(管控)率达77.5%。2027年,完成2个行政村治理,治理(管控)率达81.6%,长效运维管护机制运行有效,治理管控后的村庄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7.实施“纳网行动”。优先完成未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的“千万工程”精品示范村污水管网建设。对已完成农村污水改造的村中未接入管网的农户,推动将院内污废水对接至管网,打通“最后一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涉农镇(街道)〕

8.推进分类施治。对未完成农村污水治理管控的村,根据发展水平、地形地貌、村庄分布、人口集聚程度等实施差异化治理,提高治理管控率。〔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涉农镇(街道)〕

9.加快项目验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加快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的竣工验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涉农镇(街道)〕

10.完善监测运维机制。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评估,运行管理单位对进出水水质开展水质检测,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抽查。建立健全以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行业主管部门为监管主体、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专业化、市场化运维体系。〔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涉农镇(街道)〕

11.强化考核评级。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对第三方机构运维情况进行考核赋分评级,评级结果与费用支付挂钩。〔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涉农镇(街道)〕

(四)治理畜禽粪污

目标任务:及时完成1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2026年,对3个规模以上养殖场已建成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更新,确保正常运行。2027年,积极完善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散养户畜禽粪污基本实现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12.推进畜禽粪污处理。2026年全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保持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涉农镇(街道)〕

13.制定全区畜禽粪污处理导则。对照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以及我省、市技术规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晋城市城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导则》,明确标准、分类处置。〔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

14.加强已建规模养殖场老旧设施常态监测更新。对全区9个规模养殖场已有的粪污处理设施,建立运行情况台账,实行定期监测,督促存在设施老化损坏、运行不正常的规模养殖场及时进行设备维修更新,确保处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中心),涉农镇(街道)〕

15.完善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对照农业农村部最新标准,督促并指导我区新建规模以上养殖场积极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统筹用好各级各类资金,保证全区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中心),涉农镇(街道)〕

16.落实散养户畜禽粪污处理责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区畜牧兽医中心负责对全区散养户畜禽粪污处理提出分类指导意见,做好技术指导服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负责落实散养户网格化包联责任,按照“一场一策”的要求,对辖区内散养户畜禽粪污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涉农镇(街道)〕

(五)落实农村公厕管护

目标任务:及时对农村问题公厕进行整改,初步制定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实现专人管、有经费、定时清、无异味。2027年,农村公厕建设管护进一步优化,确保建得成、用得上、长受益。

17.加强问题公厕整改。对未正常使用公厕,以及无人管护、管护不到位、保障不足等问题农村公厕进行整改,实现管护达标,保障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涉农镇(街道)〕

18.落实农村公厕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主体,加快构建区责任主体、镇村管护主体、农民受益主体的“三位一体”农村公共厕所管护责任体系。区加强督促落实;镇、村加强日常检查,落实管护责任,村民自觉参与。〔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涉农镇(街道)〕

19.出台农村公厕管护标准。制定出台农村公厕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配齐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涉农镇(街道)〕

20.优化农村公厕建设。根据需要,重点在300户以上的村,对村委会、公共活动中心等场所的公共卫生厕所进行新建、改造和管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涉农镇(街道)〕

(六)落实农村公路管护

目标任务:及时全面清理农村公路沿线的垃圾、杂物、堆积物,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垃圾、无杂物,确保路面整洁,通行状况良好。2026年,稳步推进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养护资金及养护人员足额配备到位,次差路、安防工程、危桥改造等工作有序开展,全区村道乡管比例达到90%以上。2027年,村道乡管比例达到95%以上,路域环境整治实现常态化,优良中等路率稳定在90%以上,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发展格局。

21.开展路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对公路沿线路域内垃圾开展集中清理行动,对公路沿线的“五堆垃圾”、杂草枯枝等进行全面清理。持续加大日常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加强路面巡查、病害修复等工作,及时解决路面坑洼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涉农镇(街道)〕

22.加大农村公路新改建力度。按照《山西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加大农村公路新改建力度,对部分等级低、路面窄、抗灾能力弱的路段优先升级改造。2026—2027年,对我区连续三年检测为次差路的路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及危桥改造。〔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涉农镇(街道)〕

23.完善“路长制”管理模式。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路长职责任务,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对路长制公示牌等基础信息及时更新,畅通投诉反馈渠道,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涉农镇(街道)〕

24.加强农村公路路域日常养护力度。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足额配套养护资金,养护人员按照县道每2公里至少1名、乡村道每3公里至少1名配备。〔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涉农镇(街道)〕

三、工作机制

(一)专班推进机制。成立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区直部门、镇(街道)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贯通、部门协作、统筹一体的工作格局。

(二)清单落实机制。对照重点任务,逐项建立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举措、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清单管理推进,层层压实责任,促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三)会商调度机制。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定期对工作进行调度,按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重点任务按序时推进、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四)问题整改机制。各牵头部门采用“四不两直”暗访、数字化监测、无人机采集等方式,排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提醒,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五)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项目资金。区级保障配套资金和运维资金,镇村两级做好资金使用。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多措并举强化资金保障。各类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合同管理,明确服务标准与违约责任。

(六)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与乡村治理结合起来,列入村规民约,倡导爱家园、爱家乡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做好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好做法、好经验,切实让农村人居环境整体上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附件:晋城市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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