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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建设中医药强区的实施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信息来源: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

城政办发〔2021〕31号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建设中医药强区的实施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


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关于建设中医药强区的实施方案(2021-203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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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设中医药强区的实施方案

(2021—203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方案》(晋发〔2020〕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市的实施方案(2021--2030年》(晋市发〔202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30年,全面建成中医药强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西医结合制度全面落实,中医药人才不断优化,传承创新水平持续提高,将区中医院打造成一所高水平的区域中医药诊疗服务中心,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10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1.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级资金优先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健全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医院章程中明确坚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办院方针。不得变相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卫体局、区行政审批局)

2.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促进区域内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资源的全面提升和高效利用,推动中医优质专科资源下沉。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在区域医共体建设过程中,将区中医院作为区域内首诊医院和转诊医院,全面统筹管理医疗集团内的中医药工作。(责任单位:区卫体局)

3.加强医院中医药工作。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原则上全部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在综合医院中医床位不低于总床位的5%,配备相应中医人员,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将中医药重点指标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落实中西医会诊制度。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责任单位:区卫体局)

4.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以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中医药特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以及适宜技术推广等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实区域中医药人才队伍,增加全科医生中医医师特设岗位,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在基层设立专家传承工作室。加强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到2022年,基层中医馆实现全覆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5%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人社局)

5.促进社会办中医机构规范发展。落实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中医医疗卫生服务的举措,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支持社会力量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实现跨区域、品牌化发展。鼓励中医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中医诊所。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使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规范表述,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6.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加强信息安全,强化数据质控、综合监管,建立以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重点的基础数据库。推进中医院、基层中医馆建立健全医院管理、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与国家、省、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进远程影像、检验、诊断、教育等覆盖所有中医医院医联体。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通过移动终端提供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个人健康信息查询等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工信局)

(二)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

7.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服务水平。加强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工作,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急诊急救能力建设,纳入120急救体系,发挥中医药在流感等各类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卫体局)

8.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将中医药贯穿健康中国·山西行动。丰富健康教育服务项目中的中医药健康文化内容,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保健方法,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向全社会广泛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支持医疗机构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中心,拓展治未病服务至其他科室。将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增加“治未病”服务,推广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区卫体局)

9.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各级各类医院要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个性化特色化中医康复诊疗方案。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教科局)

(三)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10.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合理规划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域。建设规范化种植、加工基地。加大道地或优势中药材品种的野生抚育及价值挖掘力度。扶持良种选育和种子种苗基地建设,加强药食同源产品和保健食品开发,推动独具特色的中药材申报新食品原料。(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教科局)

11.提升中药材生产规模和水平。提高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水平。支持中药企业建设统一的中药材相关产品精深加工中心。挖掘和传承道地中药饮片炮制工艺,推进先进设备和工艺应用,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收集我区名家名方、民间验方目录,开展经典名方、中药新药研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教科局)

12.加强中药质量保障。以中药饮片监管为抓手,落实多部门协同监管,探索建立中药饮片等全过程追溯体系。加大对售假、售劣行为的责任追究,提高违法成本。加强医疗机构中药药事质控管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体局)

13.促进中医药与旅游康养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旅游城镇、文化街、主题酒店,形成与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户外健身等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打造集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卫体局)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4.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加快药学、针灸、康复治疗等中医中药专业的发展。加强与高校合作,建立各类传承工作室与医学院校紧密联动、共同培养的协作机制,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开展大专(高职)中医药人才免费培养。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中等职业适宜人才免费培养。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基础教育。(责任单位:区教科局、区卫体局)

15.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优化中医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培养形式。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师承教育制度,开展师承教育,设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项目。完善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探索为乡村、城市社区定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办法,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培养。加强与省内外名中医的学习交流。(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人社局)

16.优化中医药人才发展环境。建立中医药“智库”,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战略咨询。创新中医药人才开放机制,吸引非中医药人才投身中医药事业,鼓励中医药人才积极参与其他行业发展,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落实公立中医医院的用人自主权。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改革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体局)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

17.扎实推进中医药传承。建立城区中医药传统知识名录保护制度。加强典籍研究利用,整理我区中医药名家、传承学术思想。收集筛选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建立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加快推进活态传承,完善学术传承制度,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实现数字化、影像化记录。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讲好城区中医药故事,发掘中医药文化资源,加强中医药文物设施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文旅局)

18.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有机结合科研实验、技术研究与产业开发,依托省内外中医药大学建设中医药科研平台。积极推动中医药企业和研发机构申报国家和省重点推广和研发项目。开展区级中医药科技项目实施,加强中西医协同攻关,加大对中医药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区教科局、区卫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高位推动,成立城区建设中医药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体局。健全规范中医药管理体系机制,完善落实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投入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对中医院的投入,改善办院条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中药材生产等保险产品,引导其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卫体局)   

(三)落实政策保障。自然资源部门要保障中医药机构用地供给。税务部门要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落实好中医药机构按规定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及时跟踪问效。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医保政策。医保部门要积极发挥中医药发展中的杠杆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医药服务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范围,支持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应用,支持中药饮片使用、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制剂使用、支持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对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按人头付费,合理确定报销比例。落实好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试点工作,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要落实好中医药在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实施中的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五)强化法治监管。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充实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强化中医药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加强防范无证行医和假借中医名义的虚假宣传行为。加强综合协同监管,重点完善对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与中医药跨界融合的监管。(责任单位:区卫体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考核宣传。要将本方案实施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多渠道宣传建设中医药强区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区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附件:晋城市城区建设中医药强区工作领导小组.docx


【图解】关于建设中医药强区的实施方案(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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