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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社会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信息来源:晋城城区政府网    编辑:

城政办发〔2021〕5号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社会污染源

精细化管控方案的通知

南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晋城市城区社会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城区社会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方案

为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健全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切实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完成考核任务,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网格化监管体系为抓手,完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三个清单”,用好组织领导、信息管控、工作调度、社会监督、督查考核“五项机制”,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强化精准治污、实施科学治污、坚持依法治污,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新格局,为全面打造“晋城新经济的核心区、中原城市群的核心城”提供坚强的环境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紧盯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有效降低重点区域PM2.5、PM10、O3指数,推动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依托网格化体系,狠抓重点区域管控

1.抓实抓细,持续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依托现有实体网格,以网格长为基础,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处置权限,完善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处置问题为一体的闭环式管理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村(社区)微循环、镇(街道)小循环、全区大循环”三级循环模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和节点监管,确保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

2.围绕重点,动态完善“三个清单”。依托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网格,对重点区域周边100米、500米、1000米范围内的汽车维修、印刷喷绘、铁艺喷涂、干洗门店、油库油站、餐饮烧烤、道路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物料堆场、垃圾堆场、公共裸地、露天焚烧等社会污染源进行再排查、再摸底,更新社会污染源工作台账,动态完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全面加强重点区域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监管,确保100米范围内餐饮烧烤、印刷喷涂(绘)、汽修等行业清零。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分级分类,扎实做好“秋冬季”管控。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期间,根据“三个清单”,围绕重点区域周边100米、500米、1000米范围进行分级分类,列出不同类别、不同时段、不同地段的具体管控措施。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坚持提前应对,增加网格员巡查频次,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二)抓住重点污染源,提升精细化管控水平

    1.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全区三类以上汽修行业抽检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防露天喷漆;推动印刷、喷绘、铁艺喷涂行业按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安装环保治理设施,建立活性炭使用及处置台账,未完善环保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的依法取缔涉VOCs工序,严禁露天喷涂;干洗行业一律更换封闭式干洗机,6月1日起,依法停止使用开启式干洗机;油品储运销企业按标准完成油气三次回收,根据管控要求科学调度油罐车卸油时间,增加车用油品、车用尿素抽检频次,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油品行为。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2.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化“四洗六见一红旗”、城市大清洗等活动,推动清洗保洁由城市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和街区内部延伸,由城市中心区向城乡结合部道路延伸。按照道路保洁提质要求,提高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湿扫比例,增加重点区域周边冲洗频次和保洁频次,确保道路护栏、路沿石下,绿化带两侧等无积尘,主次干道达到“以克论净”标准。根据不同气象和风向,实施雾炮降尘作业。加强网格化巡查,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综合整治破损道路、裸地、围圈破损地面,推进裸地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爱卫中心、区市容环卫中心、各镇(街道)

3.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全区范围所有餐饮企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100座以上(含100座)的餐饮企业和所有烧烤商户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平台联网。开展餐饮企业、单位职工食堂专项执法检查,对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未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或超标排放的,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区市场监管局    

4.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我市关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有关规定,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区生态环境分局申报备案、编码登记,严禁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禁用区”,对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各镇(街道)

5.开展区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程,重点清理城乡结合部的各类土堆、砂堆、渣堆、料堆、垃圾堆。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严防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实现动态清零。加强重点区域巡查,严禁发生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等现象。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容环卫中心


(三)坚持“冬病夏治”,优化区域整体环境

    1.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紧盯PM2.5、PM10年度考核目标,充分利用夏季有利条件,有效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科学调度,精准应对,进一步实现污染物排放同比明显下降,最大限度减轻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
   2.巩固煤及煤制品治理成果。持续开展“禁煤区”巡查工作,依法查处销售煤及煤制品违法行为。提前谋划“禁煤区”范围外优质型煤供应,确保8月底前供应到位,并妥善处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绝回流市场。严格管控散煤、型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20%,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发改(能源)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对社会污染源精细化管控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检查督导等工作。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盯办、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信息管控。充分利用视频、数据、网格监控平台,强化数据分析和运用,实现数据共享,靶向整治、精准施策。强化市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空气质量会商预警预判结果运用,区生态委办公室负责发布工作指令,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污染强度,起到“削峰降频”作用。

(三)坚持工作调度。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根据问题种类发布调度令和督办函,对工作任务进行集中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调度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秋冬季每半月召开一次,重要节点根据情况随时召开。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统一调度,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促进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新媒体,全面提升舆论引导水平,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社会生活污染源精细化管控的良好氛围。要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各方监督。要设立有奖举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凝聚起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强大合力。

(五)严格督查考核。区政府督查室要围绕“三个清单”开展督查,切实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社会污染源精细化管控主体责任,有效解决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施生态环境重点任务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对工作落后的镇(街道)和部门,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整改,并视情况对其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图解】晋城市城区社会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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