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办函〔2021〕3号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
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城区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城区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
复审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每满3年复审一次。今年我市将迎来第3次国卫复审,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迎检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李晓峰 区长
副组长:连陆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琴琴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亚东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郭晓晨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苗晋军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靳海峰 区政府党组成员
冯晓伟 区政府党组成员
程 莲 区政府副区长
史晋雷 区政府副区长
刘晋宇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许钟蔚 区政府办主任
刘 波 区政府办副主任
孟李善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燕茹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志慧 区教科局局长
陈玉霞 区工信局局长
马军智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庞维敦 区住建局局长
张登诚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杨爱国 区交通局局长
侯立凯 区水务局局长
焦碧婵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利军 区商务局局长
晋向东 区文旅局局长
苏 杰 区卫体局局长
王 孟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韩 松 区市容环卫中心主任
芦海龙 区畜牧兽医中心主任
马国生 区疾控中心主任
梁东霞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状元 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红霞 区爱卫中心副主任
崔永建 区爱卫中心副主任
焦冬栋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副书记
段丑丑 南村镇镇长
马 云 西上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爱兵 钟家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峰 东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珏 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 军 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亚菲 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岳斯佳 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职 责:负责协调解决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我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领导组下设七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 波 区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苏 杰 区卫体局局长
成 员:崔永建 区爱卫中心副主任
司 进 南村镇二级主任科员
郭守学 西上庄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刘军鹏 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成 浩 东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梁明亮 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杰杰 西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贾潇奇 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峰 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职 责:负责全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组织策划、综合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领导组确定的工作措施,提出需经领导组决策的重要议题;负责建立健全创卫工作网络,协调工作关系,定期组织召开迎检例会,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阶段工作进度;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导组
组 长:刘 波 区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崔永建 区爱卫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稼敏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 珂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贾利平 区市容环卫中心副主任
韩泽文 区市场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职 责:负责对各工作组及责任单位的任务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负责起草督查通知、通报;负责对整改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进式督查,进行整改验收,对未及时有效整改的予以曝光、通报批评;负责对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过程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影响的单位上报至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宣传组
组 长:董燕茹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孙红霞 区爱卫中心副主任
成 员:焦金辉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职 责:负责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络,全面做好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宣传报道及信息简报的编发;负责对卫生脏乱差及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报道;负责制定宣传方案,结合实际拟定宣传标语内容,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宣传氛围;负责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市民参与意识,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不断增强市民的家园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四)市容环境卫生组
组 长:韩 松 区市容环卫中心主任
副组长:崔永建 区爱卫中心副主任
候军民 区住建局副局长
侯俊峰 区水务局副局长
杨 珂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常红伟 区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司 进 南村镇二级主任科员
郭守学 西上庄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刘军鹏 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成 浩 东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梁明亮 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杰杰 西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贾潇奇 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峰 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职 责: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市容环境与环境保护、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4方面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指导督查整改,确保全面达标。
(五)农贸市场和食品安全组
组 长:王 孟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杨 珂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郎建中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宇军 区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
韩泽文 区市场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职 责: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农贸市场卫生、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等3方面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指导督查整改,确保全面达标。
(六)行业卫生组
组 长:苏 杰 区卫体局局长
副组长:马国生 区疾控中心主任
魏晋燕 区卫体局副局长
董文潇 区卫体局计生协会会长
成 员:梁东霞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司 进 南村镇二级主任科员
郭守学 西上庄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刘军鹏 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李冬梅 东街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站站长
梁明亮 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卫丽峰 西街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贾潇奇 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晓霞 开发区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站长
王建国 区爱卫中心病媒生物股股长
职 责: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场所卫生、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等4方面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指导督查整改,确保全面达标。
(七)区域综合整治组
由镇(街道)独立设置,组长由各镇(街道)一把手担任,机构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自己确定。
职 责: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本辖区内(包括城乡结合部之内、南村镇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综合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与保护、农贸市场卫生、食品安全、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社区与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10方面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指导督查整改,重点是农贸市场、老旧小区、旱厕改造、五小门店、背街小巷整治,确保全面达标。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便民市场和临时便民市场,取缔马路市场,整治集贸市场。便民市场要做到环境整洁、管理规范、无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摊贩。临时便民市场要环境整洁、规范区域、经营范围和经营时间。马路市场要继续采取建便民市场和早夜市的办法进行分流取缔。早夜市要管理规范,现场无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摊贩。农贸市场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大整治。做到有健康教育宣传,农药检测公示内容符合实际,更新及时;市场卫生管理制度上墙,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店外经营、环卫设施配备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规范;公厕达到二类标准;食品加工经营店铺无“前厨后店”现象,亮证经营,设施完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整治。)
(二)整治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要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做到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有污水排放设施;路面干净整洁,清扫保洁良好,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到位,无违规饲养畜禽;农产品交易市场和“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由区爱卫中心、区市容环卫中心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体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整治。)
(三)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市区生活垃圾和无害化处理厂的设施设备要进行全面维修;对现使用的水冲式公厕中已损坏的设施要尽快更换;对垃圾中转站、点已破损的环卫设施要进行补修或更换。(由区市容环卫中心、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整治。)
(四)加强五小门店的监管。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公共场所门店进行业务指导和严格的监督,确保“五小”门店卫生达到标准要求。(由区卫体局牵头,区文旅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整治。)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经营单位的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我区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整治,特别要加大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小作坊、小饮食门店、小食品店、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经营单位的整治力度,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达标。(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整治。)
(六)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镇(街道)要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完善防制设施,消灭卫生死角,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采取科学方法合理用药,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要求的标准之内。对市区蟑螂密度过高的场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加大治理力度,保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标准要求。(由区疾控中心、爱卫中心牵头,区直各相关单位配合;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整治。)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4月20日):宣传发动阶段。召开由各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安排部署今年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各项工作,号召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各项任务。各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4月19日前报区爱卫中心备案。
第二阶段(4月21日—6月10日):专项整治阶段。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对本系统、本单位、本辖区所承担的复审迎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以组为单位进行拉网式大检查,边检查边指导边完善,使存在的问题在自查中得到解决。
第三阶段(6月11日—6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进行突击整改,对难点、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依法进行治理,特别是对省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逐条对照、全力整改,使各项工作达到复审标准要求。
第四阶段(7月1日—):迎接国家复审验收。从7月1日开始,继续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全力做好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设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本辖区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一把手”是复审迎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格局。
(二)广泛动员。区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宣传教育作用,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区人民积极参加各项复审迎检工作活动。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宣传动员会,形成全区总动员、全民齐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责任。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参照区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所承担的复审迎检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责任人。对重点工作要通过领导蹲点包片的形式,将重点任务具体化,具体任务责任化,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有责任,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