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电影、图书市场消费潜力,稳定经济增长,活跃企业活力,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现就关于公开征集
2026年电影、图书政府数字消费券经营主体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城区依法经营的电影、图书类市场主体。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电影院年票房额达100万元以上或月票房额达9万元以上、图书零售年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收银;
(二)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企业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
(四)向政府职能部门按时报表;
(五)企业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6日17:30时止
(二)申报材料
1. 申报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法人代表身份证
3. 近三年企业年度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
4.申请书
5.开展促消费活动方案
6.承诺书
7.其他材料等。
(三)资格确定
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宣传部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动态调整。
联系电话:0356-2691073
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