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自2025年9月底至12月中旬,对区委办、政府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民检察院、区审计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区工商联、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研究室)、区档案馆的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以上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专门电话和邮政信箱,同时在各被巡察党组织的办公场所设立意见箱,在巡察组驻地煤海宾馆(泽州路2582号)设立意见箱和信访接待室。
巡察组受理电话和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10日。
特此公告
晋城市城区区委巡察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