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残疾人就业创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现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公开遴选具有社会信用度高、培训针对性强、培训质量高、促进就业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承担2024-2028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以精准培训为抓手”的工作思路,以促进劳动就业为目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认定的原则,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综合评分的方式开展遴选。
二、申报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合法的办学资质(能够提供办学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材料)。
(二)具有满足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及教学设备,具有满足学员食宿所需的的餐厅、宿舍。
(三)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符合职业技能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能按要求制定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教学课程。
(四)具有满足职业技能培训的实践操作设备、实操工具。
(五)具备完善的教学、安全、应急、卫生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 4月15日至 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晋城市城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泽州路2551号院内城区司法局二楼)
3.报名联系人:田建光 梁媛媛
联系电话:0356-2052421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晋城市城区公开遴选2024-2028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报名表》;
(2)法人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晋城市区办学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及实训设施设备照片、食宿场地照片;
(4)机构人员花名册及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从业资格证明及复印件;
(5)本公告第二点“申报条件”中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
(6)优势专业(特殊技能)及过往培训情况证明材料。
(二)评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的遴选机构通过审核资料和实地查看,进行综合审核打分,得分高者依次入选。
(三)公示
评审结束后,在政府网站上对拟入选培训机构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认定为2024-2028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四、注意事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一)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二)遴选资料不真实或冒用其它机构的;
(三)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受到行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附表:晋城市城区公开遴选2024-2028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报名表(1).xlsx
晋城市城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