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的管理,精准开展残疾人各项服务。根据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残疾人证到期等情况处理办法的通知》(晋残联函﹝2020﹞87号)文件规定,经村(社区)入户、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告知,仍有郑凌杰等165名人员《残疾人证》超过到期日期一年(含)或者申请换证后一年以上(含)未换证,现提醒以下人员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规定完成换证,否则将予以注销,注销后一年内按规定不得再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附件:城区2023年度《残疾人证》过期一年(含)未换证人员名单.xlsx
晋城市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