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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社区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试行)

发布时间:2022-04-24    信息来源:    编辑:

社区组织主要职责:

一、社区党组织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居民委员会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制定社区建设计划和社区管理制度,并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办理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组织评选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楼院等工作。

5.协助区政府、街道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与业主委员会、辖区单位等加强沟通和联系。组织、协调社区成员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户等特殊群体提供义务服务和低偿服务,抓好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等社区工作,实现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

7.向区政府、街道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团支部

1.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3.关心青年利益,密切联系青年群众。

4.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四、妇联

1.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或妇女大会决议。

2.加强与本社区其他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和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提高本社区妇女组织化程度。

3.加强社区妇联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代表联系、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五、居委监督委员会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

2.社区事务、党务公开监督。

3.财务管理监督。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

5.重大事项监督。

6.人事安排监督。

7.社区干部效能作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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