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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街道干部岗位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试行)

发布时间:2022-04-24    信息来源:    编辑:

一、街道党政机关干部岗位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书记

1.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指导、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落实及执行情况,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主持本街道全面工作,总揽全局,协调、指导街道办事处工作;

3.主持制定党工委工作、党建工作计划、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指导基层组织,抓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街道党组织和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抓好街道工作人员及居、企、事业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

4.主持研究决定本街道各项工作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定办事处有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支持和指导实施;

5.领导、检查、指导、监督、协调纪检监察、人武、综治、宣传、统战、侨务、侨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文化体育等部门开展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或及时提交党工委会讨论决定;

6.负责对本街道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推荐等工作,对干部调动、任免、奖励及企事业、居委会班子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7.主持处理本街道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水平、业务素质以及领导能力;

2.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街道行政工作,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街道工作;

3.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街道经济工作,推动街道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4.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确保各项社区建设目标任务落实;

5.负责法治街办建设,组织开展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等活动;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等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劳动用工监察、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做好民政、卫生健康和残联等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及国防动员工作;

6.组织开展辖区内公共安全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大工委主任

1.按程序做好辖区内人大代表选举和补选工作;

2.负责代表培训、考察和学习工作;

3.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等活动;

4.安排代表联系选民,收集群众对区“一府一委两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5.负责组织代表述职、评议和测评工作;

6.接待代表、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上级人大交办的信访件;

7.督促代表小组和代表联络站按计划开展活动,定期报告代表活动和代表履职信息;

8.完成上级人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工委副书记

1.协助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参与研究安排党工委的工作;

2.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3.落实党工委决议,负责党工委安排的具体党务工作,及时向党工委书记报告;

4.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责任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监督;

5.协助书记抓好工、青、团、妇、组织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完成上级党委、街道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1.组织学习宣传党的有关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

2.制定街道组织工作年度规划与措施,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3.协助党工委抓好社区干部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加强对社区、街道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与督促,帮助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5.切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收缴党费和党员统计工作;

6.协助党工委抓好村级班子考察、任免与考核工作;

7.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1.主持纪工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工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制定纪工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

3.针对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4.组织查办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5.加强对村级纪检组织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健全村级纪检组织;

6.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

7.加强对街道、村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1.根据上级指示和基层实际,抓好民兵整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征兵和兵役登记统计等工作;

2.协助党工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抓好民兵连(营)长的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和整任免工作;

3.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民兵带头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组织发动民兵担负战备勤务,带头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协同公安、保卫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5.协同宣传、民政、工、青、妇等部门共同抓好全民国防教育,拥军优属和退伍军人管理教育;

6.平时做好兵员储备和动员准备工作,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

7.负责民兵武器装备管理,保养和安全保卫,严防事故;

8.完成上级军事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1.组织学习宣传党的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2.加强对村(社区)政法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协调推动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工作部署落实;

3.定期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街道社会稳定形势,统筹落实基层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4.统筹推动排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开展社区矫正、管理重点特殊人群等工作,协调组织街道开展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

5.负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工作统筹、政策指导;推进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

6.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禁毒、反邪教、反诈骗工作部署,组织领导街道开展禁毒、反邪、反诈骗工作;

7.完成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发展改革、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审计、财政金融、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做好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建设和廉政工作,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副主任一

负责防汛安全、环境保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体育、市容环卫、水务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做好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建设和廉政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副主任二

负责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三资管理)、医疗保障、行政审批、农机、畜牧兽医等方面的工作,做好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建设和廉政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干部岗位主要职责:

(一)党建办公室主任

1.负责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指导;

2.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人武等方面工作;

3.负责协调人大、政协、工会、团委和妇联工作;

4.负责人事、保密、档案及公文收发、材料拟写和信息编报等工作;

5.完成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

1.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统计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2.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1.负责协调教育、科学技术、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审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工作;

2.负责协调残联、文联、工商联、科协等方面工作;

3.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

4.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公共安全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1.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

2.负责协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访等方面工作;

3.协调配合司法等相关工作;

4.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

1.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2.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干部岗位主要职责:

(一)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

1.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

2.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街道、社区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

3.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负责本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开展;

5.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抓好其他工作。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1.负责制定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社区来信来访、社区建设、农业农村服务、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2.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

3.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抓好经济发展工作;协助副主任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1.协助武装部长做好武装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2.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招投标管理、市场监管和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做好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建设和廉政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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