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工作领域 | 工作任务 | 备注 |
| 1 | 组织建设 |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农村(社区)党建,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3)落实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加强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管理,创新基层特色党建工作。(4)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选举产生区党代表,推荐提名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省、市党代会代表人选。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批准代表名额等。(5)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将各领域优秀人才培养发展入党,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6)对下级党组织的设置进行批复,选优配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农村(社区)优秀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7)做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8)抓实基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切实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9)加强对本镇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和思想教育,负责镇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 |
| 2 | 纪检监察 | (1)负责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检查所辖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等情况。(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的宣传教育工作。(3)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5)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6)对本镇管理的公职人员、依法委托或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其他人员、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经区级监委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开展监察工作。(7)建立监察对象廉洁档案并定期更新,实行动态化管理。(8)承办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3 | 宣传工作 | (1)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关于宣传思想建设的有关指标、要求和工作任务。(2)负责抓好镇的理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干部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3)负责抓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重大事件、重大问题及重要节日舆论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镇中心工作,做好工作经验、工作成就的对外宣传,全面展示镇的工作风貌。(4)负责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村(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5)负责抓好精神文明创建。(6)协助做好镇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 |
| 4 | 统战工作 | (1)积极配合区统战系统各单位,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掌握辖区内的统战基础工作、健全统战工作基础资料,建立健全基础台账,搭建村级(社区)统战工作网络,掌握本辖区统战基本情况。(3)加强辖区内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与统战对象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注意发现、选拔、培养辖区内党外代表人物,积极向区委统战、组织部门推荐党外优秀人才,向统战部推荐党外和非公企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4)指导辖区内非公经济统战工作。(5)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民族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等工作。(6)负责辖区内的少数民族统计,建立少数民族对象台账。(7)及时上报统战工作信息。 | |
| 5 | 综治工作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扫黄打非”工作、平安建设工作、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反邪教工作、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全科网格员工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员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禁毒工作、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维护稳定工作等。 | |
| 6 | 人武工作 | (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和省、市、区委有关武装工作的方针、政策。(2)做好兵员征集的宣传教育,动员适龄青年积极应征,按时按质完成征兵任务,做好国防动员准备。(3)组织开展好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工作,加强爱护武器装备教育,抓好安全管理。(4)搞好战时民兵动员工作,组织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工作,保卫后方,支援前线。(5)参与本镇复退军人的接待安置工作。(6)协同区退役军人局做好军烈属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7)完成上级部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7 | 工会工作 | (1)组织并代表职工参与本镇经济文化等重大活动,支持、协助镇开展工作,带领基层工会完成区总工会和镇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努力增强基层工会的凝聚力和活力。(2)积极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职工的来信来访,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的监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权益。(3)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参与企业建设和改革,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创新活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4)对职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法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5)履行劳动模范、先进人物集体推荐和评选工作,加强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做好劳模先进事迹宣传。(6)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形式多样,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增强职工身心健康。(7)固本强基,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发展壮大会员队伍。指导和帮助辖区内企业组建工会,加强对基层工会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推动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合格“职工之家”活动。(8)开展帮扶活动及做好会员会费收缴任务。 | |
| 8 | 团委工作 | (1)组织辖区内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2)宣传、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引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作用,积极创先争优。(3)联系服务青年。(4)抓好组织建设,积极向党组织培养和推荐先进分子。接受新团员,收缴团费,接转团关系,办理超龄团员离团等手续。(5)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团员的思想和要求,关心青年的进步和生活,经常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 |
| 9 | 妇联工作 | (1)负责镇妇联工作,指导农村(社区)妇联开展工作。(2)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依法依规维护妇女权益。(3)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辖区女性整体素质。(4)负责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和各类评优推荐活动。(5)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普法宣教,依法维权等活动。(6)动员妇女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7)加强工作调研,深化基层阵地建设,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 |
| 10 | 人大工作 |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办事。(2)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协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辖区内遵守和执行。(3)做好人大代表选举等有关工作。(4)联系本辖区区人大代表和上级人大代表,组织和指导本辖区的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建设代表履职平台并组织好代表履职评价等工作。(5)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6)听取和反映本辖区的人大代表对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派驻镇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协助本辖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跟踪督办。(8)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以及其他工作。(9)组织指导辖区内人大代表联络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并指导联络站点开展代表履职活动。(10)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负责本镇辖区人大代表参加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11)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12)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 |
| 11 | 政协联络 | (1)协助区政协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和上级政协所作出的全地区性决议。(2)执行区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定。(3)组织本辖区委员学习政治、时事、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知识;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人民政协的作用、地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4)在区政协的领导下开展调研、视察、文史资料收集等工作,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向政府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5)完成区政协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
| 12 | 综合事务 | (1)做好镇文件管理、来电办理、会务、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2)负责日常对外联系、接待、调研工作。(3)全面贯彻落实干部人事相关政策法规制度。(4)负责镇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急队员招聘等。(5)负责对镇工作人员考核、晋升工资级别档次、正常增资、绩效审批、工资调查、信息采集、信息年报、工资年报、职务职级套转以及各类奖金审批。(6)负责关于签订劳动合同、更新镇工作人员花名、整理镇人事档案、人才引进组织与培训工作等一系列人事工作。(7)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等工作。 | |
| 13 | 党群服务 | (1)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2)加强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建设,做好区域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3)为镇党组织、党员群众和有需求的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4)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
| 14 | 便民服务 | (1)规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2)组织指导各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3)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4)对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5)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对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人员进行考核。(6)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 | |
| 15 | 教育服务 | (1)建立镇及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镇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学校,为学校解决困难和问题。(2)优化教育资源,积极协助区教育科技局做好辖区内各类学校布局调整。(3)积极筹措资金,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积极筹资帮助学校充实完善教学设备设施。(4)建立健全在籍学生和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入学动态管理工作。(5)组织学龄儿童少年入学(包括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做好学前、小学、初中入学组织工作;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和组织入学工作。(6)严格控制、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和辍学学生报告制,做好动员辍学学生复学工作;积极开展扶困助学活动,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7)负责所辖学校的安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学校治安、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保障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8)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镇、农村、社区为依托,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加强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并发挥其对村办、普惠性幼儿园(班)的指导作用。(9)依法监督本镇学校收费工作,依法禁止有关部门和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 | |
| 16 | 经济发展 |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办事。(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工作。(3)按照要求完成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5)深入辖区内企业进行指导、协调、促进企业的发展,及时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各种信息和服务。(6)落实属地企业统计、登记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7)协助实施有关支持政策,为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8)推动南村镇镇区、金匠园区、主城区互联互通,加快南村组团产城融合步伐:完成环镇路修建任务;完成智慧物流园区拆迁任务,为园区开工建设创造条件。(9)推动钢铁铸造产业向集群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重点抓好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项目。(10)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特色化、融合化、园区化发展,蹚出一条城区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11)发展现代物流,重点抓好南村智慧物流园区建设。(12)充分发挥连接城市,服务农村的桥梁纽带作用,打造产业强镇,促进城市融合发展。 | |
| 17 | 民政工作 | (1)对辖区符合条件的受助家庭及时办理临时救助。(2)做好辖区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老人、经济困难老人、残疾人“两补”等特殊群体统计上报工作。(3)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4)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镇领导调解本镇的边界纠纷。(5)做好特困供养对象“五保”工作,及时统计调查有效数据,上报区民政局。(6)及时上报辖区符合孤儿、特困条件的人员。(7)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 |
| 18 | 财政管理 | (1)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预决算、绩效评价、债务管理、资金支出、政府采购、账户管理等财政财务活动,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负责建立健全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对管辖区域的财务活动应依法实施指导、监督管理。(2)负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真实准确进行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登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3)负责做好涉农补贴资金政策宣传,配合相关涉农部门对补助对象、标准、面积、金额等进行审核,并做好公示公开,及时报送发放政策清单与台账,做好对账记账管理。同时,组织协助相关涉农部门、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做好理赔核实与档案资料完善提交等。(4)负责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工作政策,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各相关村进行项目申报、资料完善、资金管理,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建设,提高完善治理水平。(5)负责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处非等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排查统计符合贷款需求条件的人员,并做好台账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发放到位。同时,按时报送工作资料与报表数据,做好逾期不良贷款的清收以及相关问题的整改规范,并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金融工作。 | |
| 19 | 劳动保障 | (1)负责辖区就业管理工作,实时统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按规定完成目标任务,配合人社部门在辖区内开展好各项招聘活动。(2)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落实就业促进的政策和措施,开展就业失业管理工作。开展技能培训及企业职工培训;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保险补贴。(3)做好辖区的劳动监察工作,实时排查辖区内用工单位备案办理、用工备案人数;处理投诉案件,解决拖欠工资等。(4)做好辖区的社保、农保工作。(5)推进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6)负责城乡居民基本补充养老保险、被征地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险相关工作。(7)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相关服务。 | |
| 20 | 自然资源 |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3)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线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4)协助做好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5)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6)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7)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8)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9)做好自然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 | |
| 21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办事。(2)负责对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对农村其他房屋建筑活动进行现场管理;开展农房建设活动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开展农房建设管理服务日常工作。(3)负责农村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危改前后房屋的鉴定认定、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农户的审查认定、旧房拆除及危改户的入住等工作)。(4)配合环卫主管部门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对每次检查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形成详细的档案。(5)重点打造中原街两侧、东南片区、西北片区、吴王山片区、东西大街北侧等10个功能完善、规模适中、主题鲜明的特色片区。 | |
| 22 | 交通运输管理 |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交管部门的决定和指示。(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大入村入户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风气。(3)对辖区内道路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有破损路面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确保道路保持安全畅通。 | |
| 23 | 生态环境保护 | (1)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露天焚烧秸秆、城市扬尘和燃油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开展农村(社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纠纷。(3)对辖区内各类建筑工地、重点工程工地等施工工地开展监管和整治。 | |
| 24 | 水资源管理 | (1)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工作,协助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护村护地坝工程建设。(2)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队伍组建管理、物资储备、应急抢险等工作。(3)负责河长制工作,督促乡村两级河长开展常态化巡河,开展妨碍河道行洪排查整治工作。(4)负责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做好水土保持监管。(5)负责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农村用水协会管理运行及农村饮水应急抢修维修等。(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保障《水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7)完成区水务局、区河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25 | 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 | (1)落实好耕地保护政策,做好粮食生产、蔬菜种植、动物养殖、动物疫病防治等工作。(2)开展好农机、农技服务工作。(3)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设立专人负责农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盘活农村集体闲置固定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4)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5)按要求完成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等乡村建设工作。(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抓好“三类人员”动态监测、精准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7)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和相关责任,长期稳定发挥效益。(8)加强驻村帮扶干部的属地管理职责。 | |
| 26 | 林业管理 |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国家制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2)配合林业部门开展资源调查,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3)协助林业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包括退耕还林等)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4)配合林业部门开展营造林工作。(5)协助林业部门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6)做好森林(草原)保护与防灭火、应急救援、封山禁牧等工作。(7)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 |
| 27 | 文化旅游 | (1)组织实施关于文化、旅游、文物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和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2)管理辖区内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各农村(社区)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推进全域旅游。(3)强化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监管,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4)承担本辖区文物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辖区文物安全工作。(5)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发挥设施服务功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 |
| 28 | 卫生健康 | (1)承担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待和奖励、人口监测、统计与信息化管理、政策法规、信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2)为村(居)民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办(补)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健全全民健身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公共治理体制,参与建立本辖区的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支持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为本辖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4)建设和完善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完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 |
| 29 | 应急管理 | (1)负责建立完善本辖区应急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加强与各农村(社区)、各单位、各企业应急预案体系的衔接,开展应急演练,成立镇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民兵专业骨干、退役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科学规划应急避难场所,推动配套设施建设,备足、备齐应急救援物资。(2)负责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灾情稳定前每日上报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等情况,灾情稳定后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组织灾后恢复重建,为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负责本辖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3)负责建立健全本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4)持续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抓好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5)筑牢安全生产底线:落实好十抓安全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6)开展星级化管理: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办法,抓好星级化管理工作。 | |
| 30 | 退役军人服务 |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与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2)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3)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服务保障工作。(4)成立和及时调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双拥工作要求开展双拥活动,解决军地实际问题,营造拥军崇军良好氛围,完成双拥工作任务。(5)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 |
| 31 | 市场管理 |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负责组织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督办镇内相关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为。(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并实施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管理。(4)做好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监管工作。(5)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共享相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强化诚信宣传,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 |
| 32 | 数据统计 |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镇统计工作,整理统计数据资料,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结合辖区实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落实相关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工作指示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及时反映情况。(3)审查所属单位的统计报表,做好汇总上报工作。(4)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各项重大普查、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掌握统计资料,并指导各农村(社区)统计工作。(5)负责统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 |
| 33 | 医疗保障 | (1)贯彻执行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2)负责本辖区内村(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信息登记、城乡居民医保退保、新生儿参保、村卫生室医保督查等方面的内容。(3)负责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优抚对象、低收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的医疗救助申请进行审核。(4)负责每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信息登记及政策宣传工作。(5)负责村(居)民退保、新生儿参保工作,解答村(居)民有关医保报销问题。(6)对农村(社区)医保定点卫生室的医保工作进行监督及检查。 | |
| 34 | 信访工作 | (1)接待来访群众。(2)处理网上信访件。(3)信访人员稳控。(4)接返赴北京、省、市、区信访人员。(5)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 |
| 35 | 残疾人工作 | (1)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办理残疾人证(新办、补办、变更、换证、挂失、残损换新)。(2)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登记,办理辅助器具发放手续。(3)积极开展丰富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4)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各级重大会议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做好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的宣传工作。(5)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 |
| 36 | 综合执法 | (1)负责依法开展各领域的日常综合执法工作,查处一般性案件。(2)负责行使各领域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3)负责受理、调查、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等。(4)负责完成区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交办的案件。 | |
| 备注:所有任务事项清单根据省、市、区相关精神进行动态调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