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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22    信息来源: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

按照《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办公室、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城办发〔2018〕19号)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普法职责,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第一时间明确了局各相关科、站(室)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融入法治宣传、行政执法、信访等工作。现将履职报告汇报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局党组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我局普法执法工作的研判。一是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及领导干部法律考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法治建设有关要求。二是将普法与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结合节日节点,对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以提高全体职工对法律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是按时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学习和相关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组织执法队员参加执法证考试,提高执法人员专业能力。

二、抓好法律宣讲,提高服务水平

根据我局职能,各业务科室不定期在公开场合及群众中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突出“三农”工作重点。开展“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和“四块地”改革培训等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单、现场讲解、展开培训等多种方式,向人民群众普及涉农法律政策,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和资料。

为了加强对广大村(居)的信访宣传教育,增强村(居)民依法上访的自觉性。我局及时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深了广大农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对农村改革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各相关科室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当成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避免越级上访。

三、运用法治思维,加强“三农”工作监管

我局积极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从源头监管、专项治理、矛盾化解等方面入手,加强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监管,确保“三农”有序发展。

(一)对我区范围内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日常监管和不定期检查,从源头入手,确保安全。组织执法人员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二)强化与畜牧兽医中心、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健全信息交流、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规范农资市场运行,保障消费者权益。共计检查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保障了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主动作为,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自2016年来,我局共接待办理群众信访事项19件(其中:来访3件、市长热线交办单5件,市局转办4件,区信访局网上交办7件。信访事项全部按期办结,且办结率达100%,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积极统筹部署,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零”工作创建相结合,将法律的引导、教育作用运用至平时工作中,全局部署,积极统筹,推动学法、执法、用法相结合,提升全体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开展、有法可依。在农业农村工作中,依法依规维护乡村稳定,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一系列工作,我局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运用法律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理论学习、狠抓落实、健全制度上发力,为“三农”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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