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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市场监管局@您,这份国庆中秋消费警示请收下

发布时间:2020-09-22    信息来源:城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

国庆、 中秋即将到来,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 理性消费,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城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往年 “两节” 期间投诉举报热点及消费特点, 对“两节”期间购物消费进行警示,强化消费者防范意识, 帮助消费者减少或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选购月饼防噱头

中秋将至,月饼市场品种繁多,一些商家以 “保健”、“养生” 为噱头忽悠消费者,有的商家以豪华包装吸引消费者,须引起高度注意。购买月饼时,一是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专卖店;二是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配方或主要成分,同时要查看生产日期是否有明显的涂改痕迹;三是购买现场自制月饼时,要注意查看有无相关证照、加工环境是否干净卫生等。

2.节日消费要理性

“两节”期间,商家促销手段繁多,面对热闹的场景、促销诱惑, 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一是要防冲动购物,购物前要考虑是否真正需要,购物时要货比三家、三思后行;二是要防低价促销陷阱,面对低价促销,消费者要多个心眼,物美价廉当然好,但质量好才是最重要的;三是要防售后服务缺失,购物时尽量选择有固定销售场所的正规商家,仔细查验商品外包装,明确品牌名称、 厂名厂址、“三包” 期等,购物后索要购物凭证,三包凭证等, 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网购消费重安全

随着网上购物的日益火爆,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了网上购物的消费方式,但由于网购方式的特殊性,隐含了诸多风险,消费者要引起重视,一是网上购物尽量选择建网时间较长、信誉度较高、访问量较多的专业购物网站;二是尽量使用安全的付款方式,切不可将钱款直接汇入对方账户;三是仔细查看卖家信用等级及买家对他所做出的信用评价记录。四是虽然网购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定做的、鲜活易腐的、 部分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要心中有数。最后要保存好电子账单或网上交易记录,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收集好证据, 先与卖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卖家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4.旅游观光要留心

假期时间充足,适合消费者外出旅行,消费者应多加留心。一是外出旅游应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事先要对比三家,慎防超低价的旅游陷阱;二是旅游合同要规范,旅游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行程安排、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购物安排等具体内容,并规定违约赔偿标准。三是旅游过程中购物要特别小心,尤其是对于贵重物品,如果无法明确鉴定其真伪、品质,或不清楚其价值,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旅游点购物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并核对凭证上的印鉴与经营者名称是否相符;四是如果发生难以解决的旅游纠纷时,可拨打当地的旅游投诉电话,如无法在当地解决的,消费者要保留相关有效证据, 待旅程结束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5.维护权益不含糊

发票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自觉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提供发票是商家的义务。消费者在消费后切记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如遇到经营者拒开发票、加税点开发票、使用虚假发票、用其他凭证代替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维权,积极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

城区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消费者要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同时呼吁各商家,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创和谐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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