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九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
近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反馈会议,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范永星同志听取九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被巡察党组织抓紧抓实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四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郎军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韩建英,及其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了有关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政策落实打折扣;有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维护干部职工群众的利益不够坚决;有的落实深化机构改革要求不坚决,执行“三定”规定不到位;有的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有的落实整改责任不够到位,整改质量不高,长效机制建设存在短板。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问题很重要,解决问题更重要。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以扎实整改成效体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负首责,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主动认领责任,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区纪委监委要强化日常监督,强化督促问责,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责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区委组织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用好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区委巡察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在督促整改上协同发力,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质量。
(王志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