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大会应到代表217名,实到代表197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执行主席范永星、晋昕、李勇、栗军利、郜培法、陈芳、贺新刚、卢坤拽、周青云、段丑丑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勇主持。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申军生、李琴琴、郎军芳、郭晓晨、韩建英、吴勇、苏杰等大会主席团成员。
区政府领导赵耀华、牛大伟、刘小虎、冯军彪,原区人大领导李晋生、原末生,区法院领导郭旭鸿,其他处级以上领导也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晋昕同志辞去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陈芳同志辞去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总计票人名单。
投票前,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栗军利、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正式候选人郜培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式候选人段瑞敏、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原红波依次到主席台前与全体代表见面。
随后,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了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通过大会计票,栗军利同志当选为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郜培法同志当选为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段瑞敏同志当选为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原红波同志当选为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新当选的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栗军利、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郜培法、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原红波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大会选出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瑞敏须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举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