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5日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郭旭鸿所作的《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3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忠实履职尽责,严格公正司法,在新的更高起点上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审判执行、改革创新、基层基础、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区、法治城区,为实施“双核”战略、建设美好家园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