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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条6大保障!城区推出“硬举措” 打出“组合拳” 强化市场主体倍增服务保障(六)

发布时间:2022-07-29    信息来源:城区融媒    编辑:姚霞飞

开 栏 话

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决策部署的战略之举,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为提升市场主体要素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保护和激发全区市场活力。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通知,《若干措施》从“金融支持、财税支持、用地保障、环境能耗保障、科技创新支持、政务服务”等六方面,提出64条“硬举措”,打出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组合拳”,全力以赴破局出新,坚定不移奋勇前进,全力推动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胜利。


今天请聚焦

六大保障—— 政务服务 


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全面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

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

我区出台

《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

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

64条措施强化市场主体倍增服务保障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依托省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平台,推动“照、章、税、金、保、医、银”数据一次采集、对接互通、集成办理,实现申请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0.5天同步办结,为新设立市场主体和“个转企”成功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和发放税务Ukey,实现免费一次性寄递。(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全面推行电子照章综合应用

依托省建服务企业的统一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对开办企业同步免费制发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加大电子印章使用场景宣传,增加社会认知度。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商业活动、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启动电子印章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推行“一业一证”改革

按照省、市“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先期选取餐饮、便利店,梳理同一行业的全部准入条件并进行标准化集成,将一个行业准入所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出台全区“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相关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企业只需填报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申领一张许可证即可营业,进一步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现“一证准营”。(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优化发票领用服务

加快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上线应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提供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首票服务”措施,提高电子发票覆盖面。申领发票和代开发票即时办结、免费办理、免费邮寄、全程网上办。(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优化办税缴费服务

编制发布税收事项容缺办理清单,市场主体对清单内事项主要资料齐全、次要资料欠缺时,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欠缺资料,可以“先办后补”容缺办理。推行“十一税合一”申报,将企业所得税并入合并申报范围;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期,按半年申报缴纳税款。推广“数据自动预填+信息补正申报”要素化模式,运用大数据自动预填功能,在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推行非税收入掌上办,实现“一键申报”,由系统自动生成计费依据和应缴费额。推行省内跨区迁移“无障碍”服务,无需核准,系统自动办理迁移。简化跨省迁移程序,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推行跨省电子缴库“一键直达”、实时入库。推进更多高频税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逐步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事项范围。拓展深化涉税业务“全市通办”和“跨区域通办”。落实清税证明电子化传递,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涉税应用范围,推动涉税政务事项“零材料”办理。优化自助办税终端布局,升级“10分钟办税服务圈”。推行一体化办税缴费服务模式,建设远程(12366)问办帮办中心。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和服务,支持第三方为市场主体提供个性化、公益性服务。(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将公示时间由45天压减为20天。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对部分存在轻微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待其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加强国家、省《企业注销指引》的宣传解读,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的行政指导。持续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清理,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化企业投资建设领域改革

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完成项目赋码、立项备案、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审批服务不超过70个工作日。探索编制“一本制”综合报告,明确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实现环评、水土、能评、洪水、取水等事项综合评估、一次评审。配合省、市级开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工作,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深化拓展“全代办”服务

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集成改革,建立项目“一站式”研判服务机制,对重大项目实行“项目长责任制”,帮助企业快速完成项目审批。组建涉企帮办服务团队,提供涉企政策解读、手续办理难题协调等服务,企业可通过电话预约、微信或平台留言等方式提出服务需求,涉企帮办服务团队指派专人或多人主动上门服务,做到“有求必应、随叫随到、服务周到、无事不扰”。(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等)


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

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诚信守诺为重点,企业只要符合适用告知承诺的情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的,行政审批部门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企业拿证后即可开展经营。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重要事项外,推动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涉企经营事项相关主管部门)


推行“一件事”集成服务

从市场主体需求出发,按照不同应用场景、业务情形,将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优化为“一件事”,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企业后续准营许可、备案事项实现“智能引导、能联尽联、证照联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根据省、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清理规范“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等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审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全区统一的涉企许可事项办理标准,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时限等要素同源管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推行企业“证照通办”服务

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数据共享应用,依托省市电子证照数据库,加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和管理,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比对获取的审批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凡是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替代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实体卡证,企业持电子证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造“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区

拓展延伸涉企服务链条,在基层便民服务机构、银行网点等开辟涉企服务专区,全面提供企业开办、涉企经营审批、报税缴税、信用查、招才引智、融资贷款等综合性服务,探索在工作时间以外提供简易事项智能办理、无障碍提交办事材料等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


开展“政策找企业、服务到企业”系列活动

常态化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三进四送”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力争每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建立反馈投诉机制,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升企业满意度。(责任单位:区民营经济局)


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探索扩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范围,加快办理进度,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做到“无事不扰”。按照《晋城市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后即可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全面扶持协会商会发展

健全党组织参与协会商会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党组织与负责人交叉任职,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政府招商引资等课题研究,积极参与招商推介会、投资合作恳谈会等活动,邀请先进地区行业协会商会来我区考察、投资、兴业。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会员企业名录,了解会员单位特色优势,为市场主体提供市场拓展等优质服务,掌握企业家发展思路、投资意向,促进达成项目合作意向。(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民政局)


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

推荐思想政治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代表定期列席参加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和各类重大活动。为企业家在晋就医及子女就学等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其消除后顾之忧,在劳动模范、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评比中,适当向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家代表倾斜,实施“晋商晋才”培育计划,由财政补助,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战略规划、创新发展、决策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企业文化等方面系统性培训。(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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