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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开展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2-06-02    信息来源:城区融媒    编辑:杨青


为进一步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确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确保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开展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向辖区内的畜禽养殖负责人讲解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各养殖主体应当履行的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各项相关义务,发放《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并签署《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开展畜禽养殖监督检查。检查监测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现场抽查药品房和饲料库是否有违禁药品和饲料;检查养殖场疫病防控、污物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控制设施设备,重点整改完善消毒设施、病死畜禽焚烧或深埋设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完备或不正常运行现象;三是检查整改畜禽养殖档案、防疫档案未建立、不完整、不规范情况,检查家畜耳标佩戴等情况。一经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意见,限期整改,到期复查。对违法行为,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将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起畜产品定期和不定期检测通报制度、畜产品档案管理制度及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事后补偿改变为提前预防,切实做好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提高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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