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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出台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6-13    信息来源:晋城市城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希

6月11日,记者从晋城市城区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建设一支政治过得硬、群众信得过、带富有能力、服务有本事、治理有办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该区制定出台了《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试行)》。

近年来,随着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加快,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基层治理“领头雁”,其能力素质与管理效能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基层党建、民生服务等工作实效。但部分村(社区)存在队伍结构老龄化、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需通过制度化手段规范选拔培养、强化监督管理、激发队伍活力。为破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最后一公里” 难题,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晋城市城区立足实际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围绕 “选、育、管、用” 全链条构建科学管理体系,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共分为六章16条,其中,围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如何“选”,明确了党组织书记“双强双好”的标准及联审程序,届中调整和集中换届时书记的选拔程序和后备人才力量储备要求等。围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如何“育”,要求区级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领头雁”培训,镇街抓好经常性教育;根据中心工作推荐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各3—5名到先进地区跟班学习;举办“书记讲给书记听”经验交流活动、开设“书记工作室”、设立比武擂台、举办主题论坛、开展现场观摩等,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针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如何“管”,将通过开展“两赛三比”活动,赛项目、赛成果,比活动、比公开、比规范;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每年以“否优定差”的方式,确定10%的先进和10%的后进村(社区)党组织,强化考核问效;完善备案管理,严格执行《晋城市城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退出暂行办法(试行)》,树牢“干好干孬不一样”的鲜明导向。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如何“用”,要求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探索出台《城区农村(涉农社区)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激励办法》和《城区关于培育社区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办法》,调动党组织书记工作积极性;做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招录招聘工作,畅通书记上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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