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1月27日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中下旬在晋城市城区召开,具体时间授权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主席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各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政协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政治决议;
八、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