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要求>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23号)要求,现就城区境内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晋城市城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公示期满后,结果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公示期: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2月15日
联系人:郭亭亭
电 话:15635697887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要求>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23号)要求,现就城区境内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晋城市城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公示期满后,结果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公示期: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2月15日
联系人:郭亭亭
电 话:15635697887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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