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的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我区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震慑私采滥挖、非法违法生产活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在行动期间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线索举报予以奖励。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晋城市城区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金属冶炼、消防、油气长输管线、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行为。
二、举报内容
(一)以各种名义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
(二)煤矿超层越界、超核定能力组织生产的;
(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
(四)非法违法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原料废料的;
(五)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建设施工的;
(六)公共聚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或经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七)无证经营、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
(八)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奖励标准
(一)对举报一般安全隐患(事故)奖励300元至1000元。
(二)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2000元至5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10万元。
四、保障措施
有奖举报为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区安委办按照有关规定对实名举报人、举报事项实行严格保密。经核实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多次举报同一非法违法行为只奖励一次,多人举报同一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五、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走访、邮件等方式把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向区安委办,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区安委办24小时举报热线:0356-3099456 3099055
举报邮箱:jccqsafenet@163.com
特此公告。
晋城市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