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批复农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晋市农财发〔2021〕3号)文件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推进托管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公开选拔服务组织,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范围及面积:全区均可申报,允许跨镇(街道)服务,实施面积0.3万亩。
2、实施时间:2021年6月-2022年6月。
3、服务环节和内容:小麦、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的机耕、机播、机收、植保防治、秸秆还田等环节(已享受当年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4、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粮食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
二、支持对象
主要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选定的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的要在农经部门备案;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含两年)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受年限限制);
3、拥有或组织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照行业基本服务标准,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确保作业质量。
三、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需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到所在镇(街道)农经站报名,经所在镇(街道)农经站审核同意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报名时间:10月12日至10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小军
联系方式:2023558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