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分类评级工作中,晋城市城区乾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4家小额贷款公司2018-2019年度两年分类评级工作中连续两年评为D级,按照《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结果运用工作的通知》(晋金函〔2019〕315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取消城区乾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8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格的通知》(晋市金发〔2021〕7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行业管理、防范风险,取消晋城市城区乾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晋城市城区嘉鸿财富小额贷款公司、晋城市城区汇丰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晋城市城区金汇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资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4家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公司名称中不得再使用“小额贷款”四字,经营范围中,取消“经营发放小额贷款”等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