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晋城市人民政府
网站支持IPv6 繁體中文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一线传真

养老诈骗套路多,守护老人养老钱

发布时间:2022-07-26    信息来源:晋城公安    编辑:

   谨防诈骗
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旗号,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通过向老年人收取项目会员费、养老床位费、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对老年人实施诈骗行为,导致一些老年人及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在此,谨向广大老年朋友及家人们以下提示。



社保类诈骗常见骗局

1.谎称代办社保诈骗。谎称能以特殊条件帮助办理社保,在收到受害人巨额钱款后携款跑路。

2.发放社保补贴或办理“优惠”参保缴费诈骗。冒充社保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受害人以要发放社保补贴或者办理社保“优惠”转档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个人信息或者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的方式实施诈骗。
3.诈称社保卡出现异常实施诈骗。诈称受害人社保卡故障或者在异地被刷卡,声称社保局已锁卡,要求受害者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信息;或者声称为防再次被盗须办理转款手续诱使受害人将钱转到指定账户。
4.诈称个人信息被盗用办理了异地社保,社保卡涉嫌犯罪诈骗。不法分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称受害人社保卡牵涉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受害人配合异地公安机关调查,之后声称帮转接公安机关或者让受害人拨打指定的“异地公安机关电话”,通过电话诱使受害人配合调查,将钱款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养老服务类诈骗常见骗局

1.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高额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以投资养老公寓、酒店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3.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
4.骗局持续一段时间后这些机构突然以各种理由不再支付所谓返息,更有甚者关闭或者失去联系,负责人携款跑路。


温馨提示

1.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多一个心眼,不能轻易将自己的钱拿出来。

2.提高法治意识: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3.端正保健理念: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4.树立安全思维: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各种与身份信息或银行卡绑定的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通过公共网络环境使用金融服务。
5.保持警戒心理:有些骗子常常主动与老年人打招呼,套近乎,同时表现得很热情,此时有的老年人就容易放松警惕。在此特别提醒老年朋友,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过于接近,以免上当受骗。另外,独自外出时不带贵重物品和首饰。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主办: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晋城市城区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1405020003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308号 晋ICP备18005341号-1